第一卷:世胄蹑高位,英俊沉下僚。 第一百六十八章 翅膀硬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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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) 刘路孤再一次抵达了盛乐。
时隔三年,这座城市竟然发生了不小的变化。
城外的穹庐变多了,旁边站着许多人,男女老少都有,见到刘路孤前来时,纷纷拜倒。
刘路孤静静看着。
从发饰上就可以看出,这些人以鲜卑为主。原因很简单,鲜卑、乌桓旧俗辫发,但具体到细节,又有差异。
就男人而言,第一种是头顶无发,脑后有发,扎成单辫垂于脑后;
第二种是头顶无发,脑后有发,扎成双辫;
第三种是四周无发,唯头顶有一小撮发,扎成单辫;
第四种是四周无发,唯头顶有一小撮发,盘成髻。
乌桓男子以后两种为主,且头顶心的发辫较短,只有六七寸的样子。
眼前这些穿着破烂的交领束腰长衣,打着扎腿(类似绑腿),赤着脚的人,显然便是鲜卑牧子了——兴许当牧子以前非鲜卑人。
地位较高的人则穿着绸、布袍子,脚上穿着皮靴或毡靴,有些人的甚至在脖子上戴着金项圈,耳朵上穿着金耳环,手上戴着金银指环——此风却不知道从何而来。
刘路孤目光扫了扫,没看到几个熟人,顿时一叹气,和郁律治平城那会,变化真是天差地别。
他没有再犹豫,直接入城。
城门口亦跪伏着许多兵士,其中有亲军侍卫,也有投降归附的部落兵。
天幸,盛乐城保存得还算完整,并且守城之人没有联络近在咫尺的晋兵,而是先联络了他,然后坚守之,并且阻滞晋军北上的步伐,最终让满城财货、粮食、工匠、百姓交到了他的手中。
入城之时,远处响起了马蹄声。
刘路孤下意识停了下来,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。
那是晋人的捉生军,不知道从哪里回来,驱赶着大量牛羊、丁口,浩浩荡荡南下。
“哼!”他冷哼一声,一甩马鞭,策马而入盛乐。
西北方数里外的白渠水畔,金正的大营已经立起。
近两万步骑聚集在一处,人喊马嘶。
根据最近打探到的消息,匈奴人五月就开始在国中征集丁壮,令其至上郡集结,于五月下旬抵达,众至三万。
六月初,他们挺进到了两国交界处,听闻蔼头仓促撤兵之后,有些犹疑,打探了数日消息后,便回报长安。
数日前,长安回报到了:继续北进,伺机而动,尽可能助拓跋翳槐复国。
匈奴人的这个动作,其实不慢了。
征集三万丁壮,命令下发至各个部落,再召集人手,准备马匹、器械、干粮,半个月都算快的,随后再北上。
整个过程甚至可以称得上快,一点没耽搁。无奈金正速度更快,一下子就捅到了善无,奠定整个胜局。
若按部就班地打,这会可能还在马邑和索头骑兵纠缠,小心翼翼地遮护粮道呢。
“大王到哪了?”金正看着汹涌南下的鲜卑骑兵,朝幕僚甄骈问道。
“正往岱海而去。”甄骈答道。
金正沉默片刻,道:“我觉得不对。”
说罢,在草地上徜徉了几步,道:“万一鲜卑皆反,马邑、平城袭杀辎重部伍,粮馈不继,则我等尽成孤军矣。”
甄骈亦有此忧心,但事已至此,只能往好的方面想了,只听他说道:“左骁骑卫留守善无,料无大碍。况盛乐新得,不来一趟的话,诸部皆为王氏所得矣。”
“就算来了,这些贱胚也不见得顺服。”金正嗤笑一声。
甄骈没有反驳。
此地乃汉定襄郡,盛乐甚至就在汉成乐县境内(今和林格尔北十公里)。西边则是五原、朔方二郡,此皆汉之旧郡。但问题是,现在找不到一个汉人了。
或许有人会说,汉人肯定有。但人家不会说汉语,穿着鲜卑服饰,日常过着鲜卑习俗的生活,操鲜卑或乌桓语,放牧牛羊,这还是汉人吗?当然不是。
说难听点,幽州突骑督那帮在中原生活了几代的鲜卑人,改汉姓、说汉语、过汉节,家人耕田织布,一应生活与汉民无异,这些人才更像汉人。
没有汉人的河南地,举目皆敌,心思叵测,一旦反了,非常危险。
就这样一种情况,说实话短期内根本不可能实际统治。
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盛乐比平城还难。
毕竟平城离中原更近,还有部分农耕习惯,通晓中原习俗、文化的乌桓人也更多一些,更容易打交道——这或许便是盛乐为鲜卑旧党老巢,平城为新党根据地的主要原因。
在金正看来,这片区域只有军事价值,毫无统治价值。
但眼下这种情况,维持军事存在也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如果上郡等地尽在己方之手,且有大量汉民,那么向盛乐扩张没问题。
但现在并州过了平阳就几乎都是胡人,关中一半以上胡人,河南地全是胡人,这就难以统治了。
一个不好,驻守盛乐的兵马就要完蛋,如同当年公孙瓒被乌桓人包围在管子城,二百多天突围不了,最后连盾牌上的牛皮都煮着吃掉了,惨不忍睹。
“不行,我得劝一劝大王,别来盛乐。”金正以拳击掌,下定了决心,道:“这鬼地方,不值得冒险。”
甄骈沉吟了下。
他虽然觉得金正可能有点杞人忧天了,但想了想,终究没有阻止。
若梁王起事于此,急需拉拢鲜卑诸部为己用,那么他必须来,不然无以成事。但现在他已经打下了大半个北方,就没必要冒险了。
有些事情,处在不同的位置,处理方法是不一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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沃水之畔,万骑奔涌,气势惊人。
穹庐帘布被掀开,穿着一身白色过膝圆领丝袍的刘野那脸蛋上娇艳无比,眉眼间尽是春天般的愉悦舒展。
她接过仆人递来的一匹骏马。
马出自广成泽,身形高大,脾气很烈,并没有怎么驯过。
刘野那悄悄走过马儿身侧,闪电般跃上马背,紧紧抱着马脖子。
马猛然挣扎了起来,一边风驰电掣般往前跑,一边试图甩脱背上的女人。
它时而后蹄飞起,时而寻找一处坡地前倾,甚至还有四蹄飞起的情况。
刘野那被甩脱了两次,一次被她站稳了,一次翻滚卸力,很快又追上了马,跨越而上。
一人一马纠缠许久,其间刘野那被甩飞了第三次,但她并不服气,满脸通红地追了上去,死死抱着马脖子,抓住鬃毛,任凭怎么甩也不撒手。
到了最后,许是马儿累了,喷了个响鼻,暂时服软。
刘野那一夹马腹,马儿不情不愿地跑了起来,越来越快。
正在不远处进兵的羯人骑兵看了,立刻发自内心地欢呼。
刘野那一袭白袍,驾驭着白色的闪电,远远地驰到了山岗上,与蔚蓝的天空、洁白的云朵交相呼应,仿佛就是草原上的精灵一般。
邵勋从穹庐内走了出来,接过亲兵递来的马缰,一跃而上,黑色的骏马嘶鸣一声,四蹄奋飞,疾驰而走。
白马从山岗上冲了下来,与黑马汇合。慢慢地,两马并辔而行,一男一女互相看着对方,眼中尽是笑意。
黑马、白马越靠越近,男人、女人也越靠越近。
邵勋一伸手,将刘野那抱入怀中,置于身前,两人共骑一马。
方才还在驯服烈马的女汉子此刻温柔似水,只轻声说道:“金正都让你别去盛乐了,那么危险。王氏那人心思诡谲,她肯定要害你。”
“去盛乐会一会石勒。”邵勋说道。
刘野那轻轻掐了下他的大腿。
邵勋抱紧了她,得意无比。
“我又帮你喊来了一万骑兵。”刘野那窝在他怀里,偏过脑袋,看着男人的侧脸,说道。
“只要你一个人过来就行了,我只要你。”邵勋低头亲了下女人的额头,说道。
刘野那转过了头去,脸上满是羞涩的笑容。
“她若敢害你,我——就一箭射死她。”刘野那轻声说道。
邵勋看着前方蜿蜒流淌的河流,看着一望无际的蒿草,看着在草丛中若隐若现的牛羊,看着这一切宛如异域的风情,久久不语。
刘野那不解地转过头来,看着他。
“人生短短数十春秋,想做的事情很多,想要得到的东西很多。”邵勋轻叹了口气,道:“因此有时候说违心之语,做违心之事,到头来发现一切都是徒劳,都是镜花水月,都是一场空,你恨不恨?”
“我恨。”刘野那说道。
邵勋指着四周的山山水水,道:“我想抓住这一切,虽然明知这不是一代人能做成的事情,但我还是忍不住去做,总想着做完这一切,后世子孙就能少担忧一点,少操心一点。想得太多,有时候我就变得不像是我,会伤害许多人,会辜负不少人。或许,到头来仍是一场山水一场空,临老了又后悔不已。”
刘野那愣了许久,才道:“她有野心,她可能早想脱离你的掌控了。”
邵勋笑了笑,低头看了看怀中的女人,又抵受不住她关切的眼神,倏然移开,心中有些茫然。
铺天盖地的羯人骑兵从远处掠过,挎刀持弓,如海潮般奔涌不休。
她能喊来一万骑兵,也能喊来三万、五万……
马儿跃上山梁,停了下来。
山下是一望无际的草原。
草原正中则是星罗棋布的湖泊,其中最大的一个翠色宜人,如同眼睛一般镶嵌在广阔无垠的草地上。
白云悠悠,松涛阵阵。
碧草中央的穹庐内,一红衣妇人掀开帐帘,向这边眺望而来。
穹庐四周,旌旗林立,无数兵士策马侍立,吹响了苍凉深沉的牛角。
妇人举步向前。
夹立左右的贵人、军将尽皆拜倒于地。
银枪右营的甲士汹涌下山,很快铺满了整片原野。
妇人似是一点不担心,就那么站在湖边,直直看向这边。
邵勋将刘野那放下。
女人脸上有些不高兴,她并不喜欢掩饰自己的心情。
邵勋牵着她的手走下山梁,步伐不疾不徐。
刘野那渐渐高兴了起来,双眼紧紧看着那名红衣妇人。
红衣妇人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。
她的身旁全是荷戟持盾的武人,粗粗一数,足有数千之众。
穿着花花绿绿服饰的贵人们起身后,尽皆簇拥在她身侧,如同众星拱月一般,为她平添了几分威势。
“翅膀硬了啊……”邵勋轻声一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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