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卷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章 朝霞劝人用太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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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)    朝霞之后的十点钟,临时灶火的烟袅袅升起。

    大家都很紧张,天热,无风,关键早上起来的朝霞太漂亮了。

    按照女真人的生活习惯,众人未吃早饭,巳时正的时候吃今天的第一顿饭,下午再吃第二顿,晚上……睡觉。

    王仗义与朱盛朝相对而坐,他很不习惯这等礼仪,尤其是喝葡萄酒、吃煎肉排、甜点、野果子……

    旁边另两个人在那里忙碌,他们是朱栋梁、朱丰,他俩帮着做‘西餐’。

    用刀叉的,其实人家女真人会,只是铁少,一般一把刀就解决了,不需要再多个叉子。

    刀更不是锯齿的,比那种‘西餐’的餐刀长,不仅仅能用来吃饭。

    达达力联盟部落的人同样不少,正常的人口数两千六百三十,加上一千四百三十个奴隶,整个群体超过四千人。

    比不上纳哈出控制的势力人数,史料上记载,他那里有二十多万人,现在了解到的没有那么多。

    四千人为了躲避战争,背井离乡,一起朝着大明实际控制的地方赶。

    于是得到了大明队伍的热情招待,昨天安排人员,对付了一顿。

    今天有所准备,时间充足,别人吃顿野菜和肉,煮的米饭。

    王仗义吃到了煎鹿排,队伍里携带的礼仪方面的餐具和酒水正好用上。

    这些东西其实是给图亚颉留着用的,没看到图亚颉,就便宜王仗义了。

    有餐前面包、奶酪汤、野果子、鹿排、餐后甜点、红茶,要绿茶也行,或者是奶茶。

    王仗义有一点不习惯那個叉子,稍微适应了一下,就痛快地吃起来。

    等他吃上几口,朱盛朝才喝点葡萄酒开口:“先跟着大部队走,咱们队伍里有太医院的太医,他们医术超群,王统领正好可与他们交流一二。”

    朱盛朝已经知道王仗义想要直接去互市的地方,他却不想让对方过去,不好管理。

    那边突然多了一大群女真人,加上之前就开始迁徙的,本地的住房不够。

    而且人一多,一接触,容易出现矛盾,一点点的小事情会引起双方间的冲突。

    用其他方法劝说,王仗义未必会答应,即便同意了,他还得去说服自己部落中的人。

    按照总旗说的,王仗义之所以能够当上头领,一个是他爹的因素,一个是他比较强壮,最后他能给人医病,会的汉字多。

    憨憨说的,想让一群人搬迁,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惠民药局、生药库、官学给弄到一个地方。

    这样百姓为了生病能够及时得到医治,家中的儿子上学堂读书,再给换一些附近的田地,他们就搬了。

    当然,还有一种方法,以超过十倍的价钱购买他们原来的房产与田地,他们会很高兴。

    “太医多啊?太医是不是那种死人都能医活的?”

    王仗义果然状态与方才不一样了,他的义父没少与他说太医的事情,每次说的时候都是一脸向往的样子。

    于是在他的心中,太医院是神圣的地方,太医一个个的全跟神仙似的。

    朱盛朝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一脸无奈地笑笑:“有的时候吧!人会假死,就是并非真正地死掉,故此才有停柩多少天的规矩。

    还要找来亲人哭,找和尚与道士摆道场,用这种声音来唤醒可能假死的人。

    真死了,不归太医管,归阎王殿,太医院的太医,不能手撕生死簿,脚踩判官笔。”

    “哦哦哦!”王仗义跟着尴尬地笑笑:“这咱晓得,阎王叫人三更死,谁敢留人到五更?”

    “那可不一定,看什么病,有一些地方的人,只要遇到了对应的病症,就敢说出来‘阎王叫人三更死,我说五更便五更’的话。”

    朱盛朝这个不认同,村子里的医疗设备和技术越来越好了,尤其是抗生素,厉害着呢!

    还有抗蛇毒血清,自己就随身携带,甭管什么毒蛇,药到了几分钟内就注射抗蛇毒血清,其便能活。

    除非蛇直接咬到了大动脉上,来不及注射血清,人就已经挂了。

    见血封喉的毒基本不存在,憨憨说的,不过村子里的实验室有能够让人无法抢救的毒药。

    严格保存,不允许有任何疏忽,想杀一个人,在上风头放一点,吸到鼻子里就没救了。

    “这么狂?”王仗义露出诧异的神色,他不知道太医院的医术并不是最好的,他只觉得没人能跟阎王争命。

    “那枪你用过,单发的和连发的你全用了,觉得造那枪的人狂不狂?”

    朱盛朝以实际情况来举例子,他给对方用了枪,所有现在能拿出来的枪都给用了,又让对方扔了三颗手榴弹。

    毕竟在所有的说服手段里面,武力是最简单的,除非有人宁死不屈。

    “用过,打猎方便!对,打猎最适合。”

    王仗义露出憨厚的笑容,强调打猎,他不想说打人。

    他昨天每一样都试过了,扔手榴弹的时候还专门为他临时挖了个双回字的沟,直角线的。

    同时在几个位置还堆了沙袋,就怕他一扔脱手。

    即便如此,他扔手榴弹的时候旁边也有人负责保护,关键时刻把他给拽到沟里躲避。

    主要是躲避手榴弹的破片,冲击波其实在进沟后,只有震动的效果,又不是炸药包,震不死人的。

    当时他的部落中其他小部落的头领跟着看,并且试了一点。

    大家确定,大明的武器非常强,强到自己面对的时候无丝毫换手之力,不,连招架之功也没有。

    好几百步啊!居然能够打死人。

    近的时候,一二百步,那就是突突突……

    这还怎么打?一百步自己的弓确定能够威胁到大明军队?盾牌、盔甲,没用,全打穿。

    “图亚颉头领有一个孙子,长子的,你知道不?”朱盛朝想一想,又问一句。

    “知道!唉!软骨病啊!可怜呢!”

    王仗义露出难过的神色,他认识图亚颉,而且关系还不错。

    自然知道图亚颉有一个关键的孙子,长子的儿子,生下来不长时间就发现有软骨病,这个病根本医不了。

    “在咱们后面的队伍里呢!跟另一个得同样的宝宝一起,现在都没问题了,以后会与常人一样。”

    朱盛朝说这个事情,劝王仗义留下跟大部队一起走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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