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章节 第三百一十七章:第五座墓

穿越小说推荐各位书友阅读:狐讨妻全部章节 第三百一十七章:第五座墓
(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)    鬼主蓦地回首,双眼阴戾的瞪着我。

    我顿时捂住了嘴巴,身体止不住颤抖着,脚却慢悠悠的往后退去。

    鬼主的眼神实在太过冰冷…看起来竟比那阎王还要恐怖,就那么一眼,我恍然间感觉,死神降临了。

    好在鬼主只是瞅了我一眼,然后就像是缓过来神一般,回头瞅着地上的污秽,鄙夷的说道:“就这?还恶魔,也不过如此!”

    说完还拍了拍手,紧接着我就看到鬼主身上的肮脏一瞬间恢复如初,再次变回那脸色惨白,一身洁白丧服的年轻男子。

    我的心砰的落了下去,我立即绕过怪物的尸体,想去找门。

    然而在路过之时,我随意的往地上瞅了一眼,结果我的眼皮顿时跳动了一下。

    我似乎看着那一摊的血迹上,逐渐变成了一串子的英文:illcomeback!我会回来的!

    我咬了下唇,瞅了一眼有些疲倦的鬼主,没敢知声。

    但是我心里却对西方国家的恶魔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,那就是死了还能再生。这玩意比咱国家的僵尸厉害啊,僵尸最起码死了就是死了,这玩意…可真邪性。

    我也没空理会那么多,直接到处瞅了一眼,就往那一旁的甬道走去。

    管它回不回来的,等它在复活,都已经是末世了,末世的危机自然会有新一代的人去惩治它。

    乱世出英雄,在我们本土国家,还怕弄不了一个它国的产物麽?

    当我进入甬道之时,鬼主也不知道咋想的,默默的跟在了我的身后。

    说实话,我现在并不想让他跟着,刚才那一幕,我心里对他惧怕的程度已经不是最初那般了,这家伙不光嘴巴毒,做法更毒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甬道的尽头浮现一个巨大的墓门,我摇了摇头,急忙甩掉那些骇人的景象,想推门走进去。

    可我推了半天都推不开,我心里一沉,又是机关?

    鬼主这时却像看蠢货的眼神瞅了我一眼,随后在巨门旁边的第三块砖头上按了下去,紧接着巨门顿时传来一阵刺耳的轰鸣之音。

    当门开了以后,我咬了下唇,说了声:“谢谢!”

    鬼主脸色不变,没有搭理我,率先向墓里走去。

    我瞅了一眼他的背影,默默的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当我来到墓室之时,心里有些触动。

    果然,这里还真是第五座墓室!

    我急忙奔着四周的壁画走去,双眼炽热的望着。

    这里的故事与之前却大不相同,我看到了一颗巨大的树…

    那树大到似乎可以通天,在树的下方坐着一位一身墨色衣衫的人…

    因为是背影,所以我看不出是男是女,再加上壁画有些风化的痕迹,画面上的情景也有些模糊。

    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在那壁画的最下半部分,也就是树的下方处,伸出了一只手,那手细长,一看就是女子的。

    整个壁画里就只有这么一点有用的信息,其它的就没有了,只剩下一些乱七八糟的的树的图腾。

    我看完后,不禁失望的闭上了双眼。

    从九兽镇魔棺开始到现在,每一个墓里的故事都不尽相同,信息也少的可怜,但是我却觉得,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千丝万缕的关系。

    就在我深思之际,鬼主的声音在我的身边响起:“这里…我似乎…有些熟悉…”

    我愣了下,急忙转头看向鬼主说:“你来过吗?”

    鬼主四处瞅了瞅,点了点头,又摇了摇头说:“好像来过,又好像没有吧…”

    我有些懵,这是什么意思,来没来过还不知道吗?

    不待我说什么,鬼主的眼睛沉了一会儿后,肯定的说:“来过!但是画不对!”

    我的心一颤,眼里闪过一抹激动,我连忙拽着他的衣袖说:“在哪里?你的意思是你见过与这个一模一样的墓室是吗?快告诉我,在什么位置!”

    鬼主见我这么激动,似乎有些诧异,他瞥了一眼我的手,用力的抽掉自己的衣袖,一脸不耐的说:“忘了!好像是千年前的事了!”

    我皱了下眉,心里刚燃起的希望,立即又落了下去。

    我叹息一声,看来还是得自己慢慢找了,不过好在现在已经发现了第五座,还有四个,清漓就可以解蛊了。

    虽然那蛊看上去顶多会每个月吐点血,也不致命,但我仍是不放心,那么大一个虫子在身体里,想想都可怕。

    同样,我更想知道,这九个墓里的壁画,连在一起到底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,我对那未知的结果,隐隐有些期待。

    我转过身,望着那中间的那口棺材,然后扭头对鬼主说:“可以帮我打开它吗?”

    鬼主瞥了我一眼,语气冷漠至极的说了句:“本王倒成了你的下人了,多加十个生魂!”

    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
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,请按CTRL+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,以便以后接着观看!

如果您喜欢,请点击这里把《狐讨妻》加入书架,方便以后阅读狐讨妻最新章节更新连载
如果你对《狐讨妻》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