颠倒错杂之歌 749 摽有梅(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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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)    又是一个凌晨五点就得爬起来的早晨。罗彬瀚沉着脸起床洗漱,脑袋里乱糟糟地想着各种各样的事,还有他这周的日程表该怎么调整。他想把南明光给他的周末安排推掉,就用罗嘉扬的事情作为借口。然后他还要想想怎么调查一下“枪花”的来历,也许可以先从工商入手,看看这家店究竟是在谁名下。

    不够,这样做也许有点太显眼了,要是他为了这样一家小店去找关系,事后南明光难免要问一嘴。他不希望两重生活里的麻烦事彼此搭上线。不过关于劳伯特的事倒是可以找找南明光,问问有没有德国方面的路子,可是说实话,他觉得南明光在这方面的消息渠道恐怕还不如刘玲。

    事情永远是越做越多。为了集中精神,他使了个很久没用过的老招数:对着镜子深呼吸,除了计数外什么也不想,直到镜子里的形象变得陌生起来,接着则只专心去想接下来一个小时里他需要干什么。他拿起一条惯常使用的烟灰色领带,立刻想起今天他很可能会见到罗嘉扬那帮人,于是他又折回卧室,换了套黑色衬衫与一条暗酒红色的领带,还有一只蜾蠃造型的金质领带夹。领带夹是几年前周妤送的生日礼物,正是为他这套不常穿的打扮特意挑的。她曾以奚落的语调评价他这套扮相颇具恶少气质,只是还缺一抹纸醉金迷的点缀,结果真的送来一只金光闪闪的寄生蜂饰品。这女的对周雨以外的熟人很少掩饰她扭曲尖刻的幽默感。

    他用指头夹起触须细长的昆虫头部,把它拿到眼前端详。这只蜾蠃领带夹没有任何来历标识,金质的身躯保存完好,只是嵌作眼部的珍珠已经发黄,不知是周妤从哪个古玩店里买来的。她自己在礼物卡片上将其写作“蜾蠃”,罗彬瀚才知道世上还有这种昆虫。依据惯例,这东西里头必定有送礼人的一番刻薄隐语:蜾蠃曾被误认为是没有雌性的物种——毫无疑问是周妤在预言他会孤独终老——因而只能掠夺螟蛉的幼虫为后代——精准预测了她和周雨的小孩最后会是谁在养——不过这些全都是无知古人的臆想。蜾蠃有自己的幼虫;会在其他昆虫体内产卵,然后慢慢地把宿主吃空。成熟以前,幼虫隐匿在宿主体内,靠着宿主的血肉滋养发育,直到机会到来,它们便会立刻丢弃那副被吸食殆尽的残骸。

    罗彬瀚转动这只饰品,不自觉地皱起眉头。在他的生活被天降之物搞得一团乱以前,他看待这份礼物就和别的赠礼没什么不同。周妤的礼物总是领带夹,已经形成了传统。冷眼旁观的画家每年选出一种色彩来点评他的生活。这么干有点冒昧,但他俩反正也不是第一天认识对方。可是……怎么就刚好是虫类呢?那只是周妤的私人喜好,还是在暗示别的什么迹象?他又把另外两只周妤送的领带夹找了出来。一只绿松石的,上头浅刻着山纹;另一只是银的,形状如镂空的翅膀。这两只的造型都不怎么出格,体面而又低调,显然是考虑到了他在正式场合的需求。

    唯独这只珍珠眼的蜾蠃是那么格格不入。他捏着它在手心转了一阵,最后还是把它别到了衬衫上,再用扣紧的西装外套盖住。他今天是需要在身上带点奇形怪状的东西,好让某些人明白他也可以是个不守规矩的。他心想这种行为真像是公孔雀在炫耀开屏,简直是蠢透了,可是身处这样的种群和环境里你也不得不为。

    “你今天穿得像个政客。”吃早饭时俞晓绒打量着他,“喜欢发表挑衅言论的那种。”

    “我今晚要去杀人。”罗彬瀚说,摊开双手给她展示自己今天的暗黑系着装,“这是我的黑手党套装。”

    “只有政客才打红领带。”

    罗彬瀚申明这完全就是偏见。谁都可以打红领带。据说刘玲曾在她客户的葬礼上打红领带(很漫长而离奇的故事,反正她胜诉了,是控方证人在出法庭后开枪打死的),足以见得这种风格与政治无关。他在吃东西的空档里和她简短地聊了几句,问她这两天有什么计划,或者是否需要他来教一教某些智能家电的使用。俞晓绒的反响都很冷淡,只说自己有作业要解决。

    “你还做作业?”罗彬瀚惊奇地问。他还以为她跑来梨海市就是为了逃课。

    “汉娜会把题目和阅读书目发给我。”

    面对罗彬瀚怀疑的眼神,俞晓绒表现出一派问心无愧者的高傲姿态。罗彬瀚暂时没空去查证真伪,他匆忙地喝了几口水,就要赶去公司和南明光开个小会。这时俞晓绒问:“伱什么时候去见那个会巫毒和降头术的人?”

    “什么人?”

    “你之前说有个懂得巫毒和降头术的人住在你这儿,也许能知道罗得是怎么回事。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这个人?”

    “我当时可没说过要带你去。”

    俞晓绒挑起眉毛。罗彬瀚看出她是要咬住这件事不放了。他赶紧说自己今天还有急事,而且晚上也没法回来吃饭。“我们周末再聊这个吧,”他站在门口说,“今晚别等我了,早点睡!”

    他飞快地关上门溜走了。这也不只是为了逃避问题,他今天的行程的确挤得很紧。上午他还是去了趟公司,找南明光谈谈他和财务部的结果,以及必须由董事会层面去解决的程序。对于几项问题的要点,南明光显然已经有数。他瞧了眼罗彬瀚今天的穿着,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意。

    “家里出事了?”他直截了当地问。

    “罗嘉扬和人打架了。”

    南明光的表情没有透露他对这件事的看法。他只是继续笑着,靠在椅背上端详罗彬瀚的表情。“最好不要让他的父母有过高期望。”他说,“你父亲的底线只是让家里人过上安稳日子,他也不希望强捧谁上去。”

    “他还有得选吗?”罗彬瀚平淡却刻毒地说。这一次他甚至不掩饰脸上讥讽的笑容。今天实在没必要再做这种表面功夫了,他的坏心情根本藏都藏不住。南明光挥手把他放走了。“这两天是关账的日子,”他提醒道,“别去触泠蕃的霉头。”

    罗彬瀚当然不会去自讨苦吃。他在午饭前找到陆津,提出要找个跟着开会的助理,用不着级别太高,只是得懂点财会知识。陆津答应下周前给他答复,他就顺道和行政部的几个新人认识了一圈,又去办公室里整理了一遍两年前销售部的文件。南明光如今是不大让他管市场部和销售部的事情了,可他估计费用合规性的问题早晚绕不开。作为前任副经理,他也得先给老同事打打预防针。这两个部门的主要办公地点与综合管理部并不在一处,因此他把这件事排到了周五。

    下午,是时候去和他代持股份的几个创业团队碰头了。在他消失的两年半时间里,这些团队竟然没一个宣告破产,或者索性卷款跑路,已经算是十足的诚信经营。作为回报,他提前一周就预约了要去拜访,好让他们有充分的时间去粉饰报表或编造故事,确保在一个小时的会面里不至于无话可说。

    他这份苦心没有被辜负,每个团队自上周以来恐怕都在夜以继日地赶工,拿精心筛选的样本与水漫金山的数据把说得天花乱坠。对这一切,罗彬瀚全都态度和煦地接受了。他没理由抱怨,因为倘若和找财务部开会相比,忍受这种忽悠是较为轻松的任务,至少他是以金主(或称冤大头)的身份在被敷衍,而不知道是以早晚要被税务局抓起来的白痴老板。其实他也不怎么在乎这些项目,不过是替那些突发奇想的亲戚们打理。他还可以愉快地品鉴品鉴各家团队的茶桌造型;从没人告诉过他这规矩是哪儿来的,可每个项目老板都觉得自己有必要搞张气派的茶桌。只有一个特别年轻的团队不信这套。他们还安排了一个结结巴巴双目无神的演讲人。罗彬瀚看出这纯粹是个只有技术背景的项目组,只好自己端着咖啡杯,对门口那缸子血鹦鹉鱼露出神秘的笑容。他觉得这些鱼在两个月内就得死上一半。

    最后一场会面在下午六点半结束了。双目无神的主讲人跟着他的老板一起送罗彬瀚进电梯,脸上的营业性笑容也显得万分恍惚。这人搞不好这一整周都没睡觉,让罗彬瀚对自己所背负的作孽有了更深的认识。他琢磨着“枪花”的店主是否也有类似的情况。这人如此厌恶自己总得有个道理吧?难道是因为自己收留荆璜而害得对方倾家荡产了?也可能是无远人的问题,因为他记起来安东尼曾讲过的一件事:店主和陈薇的关系似乎很一般。这家伙愿意收留陈薇搞不好也是被无远人胁迫的。

    上车以后他就不想这个问题了。“枪花”就像个通往异界的入口,你去不去它都会在那儿,可罗嘉扬却是颗埋在泥潭里的定时炸弹,要是放着它不管,早晚都会被溅起的臭泥浆淹没。他的余光盯着后视镜上飞掠而过的路灯柱,罗嘉扬那张清秀而凶险的面孔从记忆里浮现出来。他的堂弟,他父亲的弟弟的独子,但他们之间的血缘实际上很远,因为他这位二叔也是从去世的同宗那儿过继来的。他和罗嘉扬在血缘上的真实关系纯属一笔糊涂账。

    可古怪的是,许多人仿佛认为他和罗嘉扬的关系应当比罗骄天更近。他们之间的权力关系是清晰的,彼此没有威胁,而且罗彬瀚已经帮他解决了好几桩烂事。他和罗骄天在外人面前则几乎不交流。比起他,罗骄天搞不好更乐意做周雨的弟弟。

    罗嘉扬。他在等绿灯的时间里敲打方向盘,琢磨父母们给孩子起名时所费的那些心思。和罗骄天相比,罗嘉扬的名字来得异常考究,是他那经营果汁厂的父亲专门请先生来取的。他们研究族谱,测算八字,还找了许多首拗口的诗歌,最后选了“嘉荐斯备,雅奏具扬”这一句。他们在名头上挖空了心思,到头来罗嘉扬根本不满意自己的名字。他觉得那过于阴柔,毫无气概。要是他能和罗骄天对调一下,这两人说不定都会更满意些。

    人的姓名、外貌与真实的个性往往南辕北辙。每当回忆起罗嘉扬的样子时,罗彬瀚首先想到的是这人的眉毛。深长锋利的眉毛,在上部末端有个尖锐的折角,也就是俗话所说的“刀眉”。那是这人面相里最具攻击性的部分。剩下的部分则不大如人意了,鼻子和嘴部的轮廓都不够分明,下颌线倒很清晰,可惜整体是个尖脸,以至于毫无力量感。毋庸讳言还是称得上俊秀,放在时下或许还迎合了某些中性化的审美。然而此人一旦发怒,眉毛就会陡然间变得高耸而醒目,肌肉扭曲在面孔上部和鼻翼两侧形成重重的折痕,犹如一只狰狞的恶鬼被困在那娇生惯养的皮囊之下。没有人能心平气和地凝视那样一张脸,倾听从那张嘴里吐出来的不堪入耳的言语。

    他从来没有喜欢过这个堂弟。可是,如果单纯把这种避之不及的情感概括为厌恶或鄙夷,那也和事实并不相符。有一件小事发生在七年前,那时罗嘉扬还没从职中肄业,但已经惯于逃学。束手无措的父母用各种办法来管教儿子:他们不忌讳体罚,直到罗嘉扬学会还手;想方设法把儿子送去参军,招致的是更为强烈的怨恨与反抗;当他们想把他送到某些所谓的矫正机构去时,他扬言将杀死他们。不好说他是否会真的实施威胁,不管怎样,他那两位对生活没什么想象力的至亲的确害怕了,毕竟他们也总有睡觉的时候。最后他们所想到,自然而然,是求助于家族中最为发达的长房。

    南明光受托给罗嘉扬安排一份简单轻松的工作,他起先是缺勤,然后则是盗窃与变卖酒店里的陈设。自然,南明光以最温和而迅速的方式辞退了他。这老家伙可不允许别人在他的地盘上撒野。解决不了的小问题早晚会变成大乱子,这就是南明光的评语。人事总监兼执行副总裁轻松地甩脱了这个麻烦,可是罗彬瀚却不能。有个万能的理由让他的好叔叔把亲儿子塞到他这儿来,那就是“年轻人之间更谈得来”。罗彬瀚只得去过这个场面。他摆出全天下最最老套的那副好大哥的嘴脸,说着最最无聊的那些关于上进和孝顺的废话。

    在他说这些屁话时,罗嘉扬就拿着手机看网络直播——在那个时刻,他以为罗嘉扬不过是看些思春期小鬼们经常幻想的内容,花点钱让女主播腻腻地说几句好话,踩着监管尺度的边缘扭扭跳跳,说些只有小鬼才觉得刺激的低俗段子。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他才发现自己错了。罗嘉扬所沉迷的事超出了他所能容忍的范围。合乎法律却超出他的底线,那一次他动了手,这世上却没有第三个人知道。

    那已经是很久之后的事了。在当时,在那个他还扮演着体面的家族长子的时候,罗嘉扬对于他说的那些套话不理不睬。于是罗彬瀚开始问他究竟有何打算。他要如何规划自己的未来?如果父母决心不再给他提供经济支持,再生养另一个孩子来继承家业(这计划是真的有过,只不过因年龄问题而失败了),他又怎么养活自己呢?对此,罗嘉扬告诉他,自己要成为一个名垂千古的伟人。

    罗彬瀚当时没有笑。他是真的没觉得好笑,那感觉更像是对于新一代人的思想的疑惑。他和罗嘉扬只差五岁,但在信息过度发达的时代,五岁的差距也足以塑造出两代人了。他认真地讨教对方什么叫做“名垂千古的伟人”,而一个凡人又要怎么实现这个目标。你对这件事有计划吗?他近乎戏谑地问,你的第一步是什么?

    罗嘉扬真的有第一步,并且,早在他人知晓前就实施了。就在他头一次逃学并声称要去打工的时候,他并不是真的去了工地,而是去当了药物试验的志愿者。那倒是正规合法的临床试验,要求志愿者待在指定公寓里观察一个月,进行指定的作息活动,每周抽血化验两次,结束时则会有五千元的报酬。这一点罗彬瀚的确感到好笑,因为罗嘉扬口中的“有能力养活自己”就是这样去当别人的小白鼠。

    但这和成为伟人又有什么关系?他问道。去当药物试验的志愿者?

    我要成为历史上最伟大最出名的人,罗嘉扬直言不讳地说,首先,我就要活得够长,我要变异成超人,实现长生不死。他说出这句话时正好十八岁,说得那么愚蠢无知却又理直气壮,那份天真而又自命不凡的赤裸裸的贪婪一直困扰着罗彬瀚。一个年轻人不学无术,苛待父母,做出种种主流社会最为蔑视的恶迹,与此同时又幻想着超凡脱俗,使众人不得不对他加以崇拜。

    究竟是谁给他灌输了这样的幻想?或者只是一个天性冷酷的原始动物自发产生的念头?这种白日梦本身也许是愚蠢的,然而在荒谬的言语之下,那股令自我存在无限膨胀和拔高的欲望是如此真实。一个年仅十八岁的人就已经想到了死,想到通过超自然力而非能力或道德来凌驾于众生之上,并且真的试图予以实施。

    让这件事更富有意味的地方是,如今罗彬瀚已经知道了,罗嘉扬那凌驾于凡人历史之上的伟愿其实是可以实现的,许多生命可以活得比这颗星球更久。假设真有机缘巧合的情况发生,譬如,罗嘉扬拥有了荆璜的全部本领,事情又会变得怎么样呢?谁也没有规定拥有伟力者必定拥有超拔的智慧或品德。它们完全可以只关心自己,或者只关心整个宇宙是否都无条件地崇拜着自己。

    绿灯亮了。罗彬瀚又记起了法克。在回来的第一天,法克问就他为何从未给自己的故乡要求过技术援助。他松开刹车,脸上不由露出苦涩而刻薄的笑容,在心里对着法克反问:你说呢?

    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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