磨难,是青春的修行 第366章,我该怎么说些什么?求订阅?求月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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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) 好久没吃邹父的手艺了,想念的紧。尤其是那个子姜炒鸭,林义更是频频下筷子。
见他这么爱吃子姜炒鸭,邹父邹母只夹了点边边角角,刻意把好的让给女儿和小义吃。
其实这也不能怪林义,这种行为也是被后世给荼毒戕害的。
后世由于转基因食品大行其道,很多人生活条件好了,都开始注重养生,基本不吃纯饲料喂养的鸡鸭鹅、鱼,以及这种饲料猪肉。
而林义也是被周边人日积月累的唠叨下给洗脑了。城里的鸡鸭他碰都不碰,去饭店也从来不点。
总觉得不卫生,总觉得是转基因产品,也总认为城里的鸡鸭鱼肉容易得瘟疫,肉质没那么好吃。
反正吧,里面有些观念是对的。而有一些就是社会大同下,一种偏执思想的表现。
而有时候实在想吃鸡鸭了,就趁回老家的间隙打打牙祭,或者托回农村的同学朋友带一些出来。
所以这也是林义和大长腿对本土鸭肉爱不释手的理由。
听两人不喜欢城里的鸡鸭,邹母当即就和邹父商量来着,回老家后多从邻居家里买些土鸡土鸭杀好风干,给两人带出去。
还说以后每隔两月,就给他们寄一些出来。这是完完全全把林义当做准女婿的节奏了。
菜炒的好,辣子也对口味,这顿中饭林义吃的甚是满意。
饭后,目送林义开车去他大伯家,立在路边的邹母终于忍不住问女儿,“小义什么时候买的车?”
听到自家媳妇问了自己不好意思开口的问题,邹父的目光也是瞬间投了过来。
“大半年了吧。”扫了眼“不争气”的父母,大长腿也是有点无力。
...
林家大伯还是老样子,没太大变化。一样红光满面,一样的大秃顶上稀稀拉拉的飘着几根白发,精神抖擞。
林义来到一中的时候,人家正在传达室和几个老头喝二锅头、吃花生米、拉二胡。有情有调,各个脸上笑呵呵的,显然很是满意现在的生活。
见到他回来,林家大伯很是高兴,舌灿莲花的,一边和几位老友炫耀“这是我家小义”、“诶,是在外面挣了些钱”、“车啊,这车就是他自己挣钱买的啊”、“出息,从小这么聪明,是该有点出息了...”。
逻辑清晰、口齿轻快的回应着这些老伙计的同时,还一边小跑过来帮林义下礼物、提东西。
和一众人打过招呼,视线在传达室里扫了一圈,林义低声问,“您在这当门卫?”
林家大伯没觉得不好意思,“退休了没事干,闲不住就找了份事做。我觉得当门卫挺好,即交了朋友挣了工钱,还能看着你那不争气的哥。”
提着东西走了一段,林义见旁边没人了,就好奇问,“凯哥又怎么了?”
林家大伯扫了眼四周,顿时气不打一处来,咬牙切齿的低声骂道:“还能怎么了,这个混不吝又和以前那女的偷偷摸摸搞到一起了。
两人自以为是,认为地下工作做得好,也不想想他老子以前是干什么的。”
林义明白,大伯口中“以前那女的”就是指林凯的前任女友。
其实在他看来,这前任女友是真心不错,外貌、学历和工作也算百里挑一,体面。
可惜的是老天不庇佑她,不能生崽,天生的铁公鸡。在这年代,女人有这样一个致命缺陷,基本等于葬送了婚姻前程。
不然相爱4年的两人早就结婚了。哪还有后面这些鸡毛蒜皮的臭事。
从记忆里抽丝剥茧,林义知道这两人还会暗地里纠缠好些年,于是也不在问。
不过他心里也在腹诽,大伯啊大伯,您老爷子就趁这段时间赶紧蹦跶吧。
再过半年,再过半年就有人迫不得已来认您做爸了,突然多出来个女儿,我看您到时候怎么交差。
这可真是一个极品瓜啊,林义想想就觉得美,都恨不得现在就开吃了。
半年不见,林凯第一句话就是“你买私家车了?”,第二句话就是“钥匙给我,让我过过瘾。”
林义一边掏钥匙,一边不信任的问,“你会开么?这可不是摩托车,也不是手摇拖拉机。”
这位凯哥和煦一笑,一口气把嘴里的半截烟吸完,烟屁股一丢就不以为意的表示,“多大点事,操场这么大,还能出事不成。”
林义还是有些担心,连忙追问,“知道哪是油门,哪是刹车么?”
林凯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气死人不偿命的话,“不和三轮车差不多,我自己横竖试试就知道了。”
好一个我自己横竖试试就知道了,真是一个不怕死的社畜。
有点不放心,不得已,林义跟了上去,坐在副驾驶手把手亲自教了好几遍才宽心下来。
教了一个多小时,有着驾驶天赋的林凯还真学的有模有样了,林义这才敢下车。
大伯母在走廊尽头半眯着褶皱眼袋晒太阳,一边看儿子学开车,一边磕南瓜子。
见到林义上来,立马招手,一脸慈祥的笑容说,“嗯,有点瘦,还可以胖点,过年要多吃些好的才行。”
林义有些欲哭无泪。176的个子118斤,我这是标准身材好不好。难道一定要变成胖子,您老人家才觉得不瘦吗。
心里虽然是这么想,但嘴巴上却是另外一番说辞,“行,好久没吃咱家大伯母的手艺了,还别说,真怪想念的。”
大伯母笑呵呵点点头,随即探头低声问,“你姐说你有女朋友了,叫什么?好像叫米什么来着?听说是一蛮漂亮的姑娘。”
“叫米珈。”林义睁着眼睛看成精的老人家表演,也不识破。
“比其润还生的好看?”
“这个就仁者见仁、智者见智了吧,都不差。”林义知道这位大伯母很偏爱宋其润,所以也不贬低人家。
客观来讲,宋其润各方面其实真不差的,至少可以和金妍媲美。就是那妞儿吧,像那妈,有点儿清高。
再者林义先入为主,对她印象不怎么好。
加上前生里“大伯撮合的相亲的尴尬场面历历在目”,他也实在没法对那母女有好脸色。
还有,以林义的性子,也不喜欢在背后贬低人。他一直遵守为人处世的丛林法则,坚定认为这是一个花花轿子人人抬的现实世界,敢说实话都是要遭“天打雷劈”的。
要不得滴!
大伯母人虽善良,可肚子里的花花肠子也不少,立时就问,“是吗?这么好啊,那什么时候把米珈带来我看看?”
林义,“......”
....
陪着两老聊了会,林义得知他们今年要回老家上村过年后,就以上厕所为由跑了。
真是两句话不离结婚,三句话不离米珈,四句话不离毕业后赶紧生孩子继承家业。这还怎么一起愉快的玩耍呀。
跑路吧!
没去厕所,他直接去了小树林子。
先是找到武荣刻字的树,“米珈”二字虽然被大自然侵蚀了些,却依然清晰可见。
杵着静静地立了会,情不自禁伸手在“米珈”二字上摩挲了许久,林义转头去了武荣说的“东边林子,靠围墙的第十三棵桂花树”。
从东边开始数,1,2,3...
第十三棵桂花树很好找。只是林义走到跟前的时候,有些诧异,想象中的场景并没有出现。
印入眼帘的是一块方方正正的脱脂树干,一块树皮显然被人割走了。
刀口细腻整齐,细细观察了会,林义敢肯定,这树皮割走绝对不超过一个礼拜。
理由嘛,很简单。因为剥皮处痕迹新鲜,树脂都还未干,隐隐约约能闻到一股子树脂的生气。
米珈割走的吗?还是其他人的恶作剧?
理由是什么?
怕自己发现?
...
这一刻,林义猜测了很多,但依然百思不得其解。
有一个念头告诉他,直接打电话问米珈,后者出于对自己的喜欢,也许会告诉自己答案。
但脑子里另一个念头告诉自己,还是一切顺其自然吧,给米珈一些自己的私人空间。反正已经得到她的心了,等得到她身子的时候,一切都会真相大白。
只是...
林义觉着吧,随着时间的推移,总能等来水到渠成的契机,那时候得到人家的身子也许并不会太难。
难的是得到身子后该怎么办?
黄婷可不是邹母,也不是小卖部的邻家婶子。人家可是实打实的海龟精英,纯粹主义者。不仅有眼界,条件好;还有她自己独立的人生观,价值观。
就算自己再优秀,也不一定同意唯一的掌上明珠和自己这样的“渣男”纠缠不清。
别以为人家追星,那只是情怀和情调。也别以为人家对自己过往还算热情,就以为人家就那样了。好处理了。
他清楚的明白,这一切都是表象,源于没有动摇人家基本盘的假象。
事实上,林义其实对黄婷很陌生,根本没法想象事发后,下一张牌会出自哪里,怎么出?
是清澈的泉水,涓涓细流?还是汹涌澎湃的波涛,一个浪花儿给自己淹没了?
思绪到这,林义有点脑壳疼,索性也不多想了,走一步算一步吧。都说事在人为,事在人为,再不济总不能杀了自己吃肉吧。
就算黄婷想杀,米珈肯定也不会让的,是吧...
无耻的这么顺理成章,林义也放弃了询问米珈的想法。
又傻站了会,想象一番树皮上的光景,林义也在夹着毛毛细雨的冷风中回了大伯家。
晚餐是在大姑父家吃的,一起来的还有林家大伯一大家子。
挤满挤满的菜,堆满堆满的人,热热闹闹,大喝小叫,清冷久了的林义也是感受到了久违的“家”。
同时,也感受到了自己地位的变化,没人再拿自己当大孩子看待了,自己随意坐随意挑食,都有人夸。都有人引经据典说,历史上某某某年轻时就是这样的,西方某某大家也是这样的,后来都有了大出息。
这感觉很爽,大有一种农奴翻身把歌唱的意味,严苛的大姑父和林家大伯再也不会因为自己的“葛优瘫”和偷奸耍滑而唠叨纠正自己了。
小时候那些“坐有坐相,站有站相,吃饭不能把碗弄出刮刮刮的声响”,通通不见了。
被“双标”笼罩的他,笑呵呵看着几个小孩因为吃饭开小差被训,心里那个舒服啊。都是从小混过来的,该有的劫难一个都没想逃。这才叫心里平衡。
哦,那个林凯例外。这人才懒得管你谁谁谁,对林义的态度不会因为年纪和财富的增长而有所变化,嘴里依然还是不客气却又亲切的“那个,这个...”
“又要开车?”林义无语。
“你不是明早回去么,今晚我再练练手。”林凯用竹篾挑着牙齿,说这话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。
“我还要去师专门口。”
“你就那么舍不得你那小情人?到我这住一晚,明天再过去啊。”
“还一中副校长呢,嘴巴能不能留点德,能不能有点做哥的样子?”
“米珈,那祯,邹艳霞...,呵呵...”林凯吸根烟,平和的语气里却威胁意思十足,大有一言不合就告诉他老爷子和大姑父的架势。
“可以啊,你厉害了。要不要我把你交往过的女人,以及现在偷偷摸摸往来的前任女友告诉嫂子?”林义根本不吃这一套,谁也不比谁干净,威胁谁呢。
“我送你过去。”林凯眉毛一跳,立马认怂,还一个劲让他小声点,生怕被人听见。
“你猪油蒙心了吧,你这半吊子水平还敢送我。你不为我着想,也得为路上的行人着想吧。”
“那你骑我的摩托车。”林凯把竹篾扔了,准备开始搜袋子了。
这么冷的天,林义并不想骑摩托车。
但他知道林凯的秉性,很早之前就对驾驶有着不可理解的疯狂痴迷,绝对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,绝对的能把人磨得没脾气。
“真是欠你的...”
林义骂骂咧咧,还是不情不愿交出了车钥匙,嘱咐他只能在没人的操场练手后,也是骑着摩托车回了邹家饭店。
...
当天晚上,林义以同学聚会为由,带着大长腿回了邵市的书店二楼过夜。对此,邹父邹母默契的选择了视而不见。
有一段子没回来了,书店二楼还是一尘不染,很干净。看来林凯老婆平日里没少来,打扫的比较勤快。
“你联系米珈了吗?”睡前,林义侧身问枕边人。
“联系了,要我们明天早上去接她。”大长腿觉得脚有点冷,说话的同时,也是熟练的把脚搁到了林义腿弯。
“嗯。”
...
再次醒来,窗外果然下雪了,雪不大,很零碎,伴随在大雨中下下停停,落在地上也立刻消失不见。
但有点经验的人知道,这是大学来临的前奏。
窗外的树干上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只黑色的鸟,认不出品种,林义只觉着丑。
时不时叽叽喳喳一阵,扰人清梦,甚是烦躁。
看着一人一鸟对峙,看着林义在冷天里穿个裤衩就拿鞋打鸟,大长腿倦在被窝里笑疯了。
不过没笑多久,慢半拍的她终于反应过来了,急呼一声,也不顾的冷,着一身粉红睡衣就快步来到窗前往后面的菜园看,“林义你个臭德性,你扔的是我的鞋子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知道你还扔!”大长腿狠狠片了他要眼,也是赶紧的穿起了衣服。
林义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说,“不是你的鞋子我不还不扔呢。”
...
为了纸糊的谎言不露馅,早餐两人没有回邹家饭店吃,而是选择自己做。
在大长腿做早餐的间隙里,林义接到了来自东京的电话。
工藤静香助理打来的。
悄声下楼,走到路边的一个拐角处才停下来,林义问:“你在那边安置好了?”
女助理回答说,已经安置好了,目前正在努力学习日语。林义又问,进展怎么样?对方说还好,日语不难学。
接着对方按半月汇报一次的要求走起了流程:“林总,我目前随工藤静香来到了湾湾,这边有三场演唱会。”
“嗯,孩子呢?”
“工藤静香的母亲在带。”
“她母亲?”
“是的。她们母女两关系挺好,无话不谈。”
“那就是知道我的存在了?”
“知道。”
林义沉默了会,然后告诉对方,要她督促工藤静香多多休息。同时也强调说,文职工作只是次要的,做好安保工作和与自己及时沟通才是主要的。
女助理知道薪水是谁发的,也知道林总这根大腿有多粗,自然非常顺从。
末了女助理还告诉他,工藤静香前些日子请了个汉语老师做私人家教,正在学汉语。
林义问,“这老师是男的?还是女的?”
“女的。”
“晓得了,你去忙吧。”
挂断电话,林义原地顿了顿,稍后又毫不犹豫地联系了暗地里的女安保,得出的结论基本一致。
这让林义轻松的吁了口气,看来这个意外进入自己世界中的女人,还真是个聪明人,有分寸,知道该做什么。
要是一直这个样子下去,获得了自己的信任,日后自己倒也可以对这位传奇歌姬好些,多上点心。
不过他也只是暂时想想,日后的事谁知道呢,计划赶不上变化,到时候再看,再说。
接到一身素白的米珈,林义又开车返回了邹家小店。
人有点多,不得已,只能把邹父安排到刀疤开的车里。
重生以来,第一次开小车回家,林义的心情有些莫名,有些复杂,也有些心血来潮。
常话说,富贵不还乡,如锦衣夜行。这话林义在一定程度上是认可的,人嘛,活的都是脸面,都具有社会性,谁又没有一点虚荣心呢?
可是人生的几十年经历告诉自己,该低调。尤其是在一个穷地方出现鹤立鸡群的人物时。风光是风光了,可麻烦琐事也会纷至沓来。
但是,最终那点虚荣心和贪图享受站了上风。
离开邵市城区,道路越来越不好走。不仅水泥路变成了泥土路,路面也慢慢变成了坑坑洼洼。
前面一截,还能兼容两辆车并排。可中间进入真正意义上的乡村路段开始,就有点头晕了。
尤其是卢博士,面对乡村土路没什么经验,时不时熄火了,时不时陷在泥坑里出不来。
每每见到后面的摇把拖拉机司机扯嗓子吆喝“会不会开啊,你们城里人会不会开啊”,卢博士总是老脸尬红。
末了都会来一句,这乡土路怎么这么差劲呢,太烂了,小车底盘太低了。好像这样就能掩饰自己的稀烂车技一样。
后面唠叨多了,不乐意的焦思佳直接回了句嘴:当时你追求我的时候,也是知道我是乡下人的,怎么还那么厚脸皮呢...
卢博士这时候只能扶着金丝眼镜笑笑,讪笑完后就开始给周边人散烟:各位帮我推推,推推,谢谢大家啊,谢谢大家...
在六都镇的时候,一路熬过来的卢博士终于能松口气了,到家了。
一路向西,避过鸡群,躲过鸭,让着鹅,顺着狗,谦卑着路人。林义在腰酸背痛中,也终于来到自家所在的镇上,邹母说停一下,要去买点香烛烧纸回去。家里的邹老爷子从来不管这事的,肯定没买。
米珈很喜欢沿途的乡村风光,尽管车子在泥土路里磕磕碰碰,但丝毫不影响她的心情。
她的瞳孔里总是飘过炊烟袅袅的农家,葱绿色的田园,挑担子的庄稼汉,放牛羊的老人孩子,青山黛水,在各味土话中,仿佛一副世外桃源。
米珈感叹说,“你们这边和我小时候在爷爷家的感觉差不多,真好。”
米珈说着真好,邹艳霞却盯着侧边有点愣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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