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卷 胡尘清玉塞,羌笛韵金钲 第九百二十九章 意外所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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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) 有野心的人是不甘于永远当一个傀儡的,无论沉寂多少年,隐忍多少年,对他来说都在蛰伏,在伺机起事,他用漫长的时光,不慌不忙地布局,拉拢,培植羽翼,只待时机成熟,便一飞冲天。
高藏就是这样的人,没人知道他蛰伏了多少年,没人知道他究竟在高句丽国的朝堂和军队里暗中培植了多少羽翼,然而一旦他打出了旗号,似乎四面八方都已是拥戴他的人了。
汉献帝那么不争气的人,一封衣带血诏都能瞬间召集无数朝堂汉臣为他奔走,更何况高藏比汉献帝强多了,这些年的暗中筹谋,今日终于彻底爆发。
李素给的震天雷并没有发挥作用,或者说,高藏从一开始就没将李素的震天雷列入起事的计划中。以高藏的性格,他不会将自己的性命托付在敌人给他的几百颗震天雷上,他有自己的安排部署,很早以前,他便在泉盖苏文身边埋下了一枚棋子,这枚棋子一直躲在暗处,完完全全为泉盖苏文效忠,高藏也从来不与他产生任何交集,直到今日,图穷匕见之时,这枚棋子终于站在一个合适的地方,劈出了恰到好处的一刀。
一刀毙命,江山易主。
蛰伏多年,一击致命。这才是真正的枭雄人物。
接下来便是收服城外的十几万兵马,高藏隐藏多年的势力终于露出了峥嵘,收服十几万兵马基本没花费太大的力气,这些年不知被他安插了多少颗棋子,高藏一声高呼,棋子们便站出数百人,这些人带了头,而泉盖苏文又已伏诛,高藏又是高句丽合法的国主,群龙无首之下,十几万将士很容易便做了决定,向高藏称臣效忠。
再接下来,便是诛除泉盖苏文的余孽,虽说李素在平壤城时将泉盖苏文的爪牙差不多杀干净了,但地方官府仍有许多官员是附逆的,这些人必须要除掉。高藏露出了冷血无情的一面,所有跟泉盖苏文有过交集的官员全部被杀,从都城到地方官府,高藏亮出了屠刀,开始从上到下的清洗,他要将泉盖苏文的痕迹从世上彻底抹除。
所谓改朝换代的伟业,大多是鲜血白骨堆砌而成的。
发下一连串命令后,高藏松了口气,神情疲倦地揉了揉额头。
直到此刻,高句丽这个国家总算是基本掌握在自己的手心里了,大权在握的感觉,真的很不错,仿佛从凡人突然变成了神灵,用俯视的姿态静静看着庸碌的苍生,而他,可以决定苍生的生死。
国内的事高藏可以掌控,然而高句丽之外……
高藏的叹息声更沉重了。
唐国就不说了,两国刚刚才打完,人家现在还在回家的路上呢,一场战争死伤十数万,两国的仇怨怕是难以消解了,如今高藏刚刚夺权,国内士子臣民军队虽然表面上顺服,可他们都未对自己归心,夺权开始这几年,高藏要休养生息,更要收天下士子臣民之心,要做的事情太多了,从泉盖苏文死的那一刻起,高句丽便再也经不起任何一场战争,哪怕是小规模的局部战争也不行,一来国力空虚,实在打不起,二来,高藏并未收复人心,尤其是军队的人心,战则必败。
所以,摆在高藏面前的只有一个选择,正如当初与李素商议的一般,高藏不得不改变百年来高句丽对中原王朝的态度,选择与唐国平息干戈,重修邦交。
高句丽与中原王朝的仇恨很深,包括高藏在内,内心对大唐也抱着敌视的态度,对李素承诺的两国交好,那是当时人在矮檐下,不得不低头,可是现在做出的选择,却是因为时势与利益。时势逼迫,他不得不选择理智的停止战争,对唐国俯首称臣,一直到高句丽恢复元气,高藏已收国人之心为止,到那个时候,或许,战争又会开始了。
一旦选择与唐国息战,那么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就会出现,比如高句丽与百济的同盟关系,高句丽与北方靺鞨六部的关系,与新罗国多年的敌国关系等等,随着高句丽对大唐的俯首,周边国家的外交都会随之改变。
想想这些如乱麻一般的国事,高藏只觉得头都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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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素骑在马上,被风吹得很头痛。
骑马吹风看似飘逸潇洒,比如后世的歌词里唱的“策马奔腾,共享人世繁华”,再配上一位皇阿玛领着一群阿哥和格格,骑在马上笑得又荡又漾,开心得要起飞似的,然而真正骑在马上迎风疾驰,那种滋味谁驰谁知道,反正李素不但没有丝毫想笑的意思,还很想哭。
“不行了!我快死了!再不停下歇息我马上就死,死在马上!”李素终于受不了了,在马背上放声叫道。
并肩而驰的李绩无奈地看了他一眼,随手叫来身后一名将领,问清了斥候最后一次回禀的消息,确定百里内并无追兵后,李绩扬了扬手,下令全军下马休息。
方老五抢先下马,一个箭步冲过去,将摇摇欲坠的李素小心地扶下马来。
“公爷受苦了,您这么金贵的人儿,哪里受得了行军这般苦楚,真是造孽呀……”方老五搀扶着李素在草地上坐下,一边絮絮叨叨。
“没错,我真的受苦了,你看看我脸上的鼻涕,看看我这双修长的美腿被马鞍磨的,再看看我这青紫的脸色,造孽呀……”李素差点落下泪来。
确实太苦了,李素来到这个年代开始,还没受过这么大的苦呢,当初在西域沙漠里行军,好歹也只是晒晒太阳,脸有点黑而已,行路却是不慌不忙的。如今策马急行军,一跑就是一整天,天寒地冻的,李素感觉自己快死了。
李绩看不惯外甥的样子,冷哼道:“看你这点出息,老夫比你大几十岁,可曾见老夫喊过一声苦?”
李素叹道:“舅父大人没喊过苦,你是命苦……可我生来就是享福的命啊,若我这次没被陛下钦点随军,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正躺在院子里晒太阳,手里抱着刚出生的女儿,打个呵欠,伸个懒腰,到了吃饭的时候,下人毕恭毕敬来请我,吃完饭出门散步,不慌不忙走到公主的道观外,进去让公主在一旁弹琴,我便听着这淡雅的琴声顺便睡个午觉……”
李素向往地叹了口气,道:“舅父大人,这才是人过的日子,而咱们现在骑着马,一天跑几百里地,从北跑到南,您知道这叫什么吗?这叫牲口,嗯,大型灵长哺乳类动物大规模迁徙,说的就是咱们现在在干的事,简称‘跑路’……”
话没说完,李绩便一脚狠狠踹了过去,骂道:“你以后会活活贱死,就贱在你这张嘴上,嘴贱莫把老夫搭进去,当心老夫抽死你。”
李素嘿嘿一笑:“舅父大人,我家夫人刚生了女儿,您喜添了一位甥孙女,回到长安后应该送两车银饼道贺一下吧?家里有什么值钱的物事……”
李绩笑骂道:“早听说你这死要钱的德行,老夫还听说你家的门房管家和你一样的毛病,若有客人登门,先看有没有送礼,若是带了几车大礼,管家门房便笑得如沐春风,若是空手而来,十有八九要吃闭门羹,放眼长安城的权贵,吃相如此难看的,也就你这一家了,怎么,现在主意到到亲舅舅身上了?你这辈子挣的钱财不少,足够你花三辈子了吧?为何对黄白之物如此执着?”
“呵呵,外甥农户出身,穷怕了,没见过世面,搂着钱财睡觉才有安全感……”李素干笑。
舅甥二人说着话,忽然有一名将领匆匆走来,抱拳道:“大将军,少将军,西南方向有一支骑队飞驰而来,斥候探过了,此时离咱们大约二十里,骑队共计百来人,似乎正在追杀一支平民骑队,两者追咬得很紧,我军是否上前干预,请大将军定夺。”
李绩皱起了眉:“西南方向?”
与李素快速地对视了一眼,李绩沉声道:“咱们现在的西南方不正是百济国吗?”
李素点点头:“对,正是百济。”
将领也补充道:“此地离百济国境大约只有百里。”
李绩搓了搓冻得麻木的下巴,沉吟道:“这两拨人马应该是从百济国来的,咱们正在行军之时,恐不宜另生枝节,令斥候再探,严密监视那两拨人马的动向,咱们这便启程,进入新罗国境内方算安全。”
将领抱拳匆匆而去。
李素耸耸肩,对他来说,这只是行军路上遇到的鸡毛蒜皮的小事,没什么好关心的,此刻他最关心的问题是,——什么时候才能赶到那该死的新罗国境。
休息一阵后,李绩下令继续前行。
就算背后并无追兵,毕竟两万人马仍在敌国境内,李绩不想冒险,稍有疏忽懈怠,说不定便会出现什么变故,不小心就全军覆没了。
李素大声叹着气,不甘不愿地从地上站起来,垂头丧气地走向马儿。
两万将士正待上马时,却见一名将领匆匆走来,禀道:“大将军,那两拨人马奔咱们这边来了,只有数里之遥,如何处置,请大将军定夺。”
李绩眉头一皱,然后冷哼一声道:“来便来吧,百济和高句丽向来沆瀣一气狼狈为奸,今日但莫招惹老夫,否则……”
话没说完,远处已依稀听到杂乱的马蹄声,李素直起身子,踮脚望去,却见数里之外,一队穿着平民打扮的骑队飞驰而来,人数大约二十来人左右,后面紧紧追着一支披挂执戟的骑兵,不时还有一支支木制的短矛从骑兵人群里飞出,前方奔逃的二十来人里也不时应声从马上栽落,被后面的马蹄无情践踏而过,看这架势,百济的骑兵似乎要将前面这二十来人赶尽杀绝。
李绩也见到了这一幕情景,不由哼了一声,然后斜瞥了李素一眼,一脸漠不关心地道:“老夫领中军先走了,如何处置,交给你吧。”
李素点头应了。
待李绩上马先行以后,李素望向留下来的薛仁贵,道:“认得出前面被追的那伙人是哪国的吗?”
薛仁贵眯着眼眺望了一会儿,摇头道:“他们穿的平民衣裳,太远了,一时分辨不出哪国的,不过可以肯定,追兵一定是百济国的,他们盔甲的样式很特别,甲胄肩部比较宽,看似很威武,其实他们的甲胄都是木头和动物皮做的,挡风倒是勉强,但根本挡不住刀剑箭矢。”
李素点点头:“百济国跟咱们大唐不大对付吧?”
薛仁贵苦笑道:“太不对付了,百济国与高句丽向来是同盟关系,这些年两国沆瀣一气干了不少恶事,贞观六年时,高句丽和百济联军突袭新罗,将新罗国土侵占了数百里,陛下连下三道旨意,两国才不得不收兵,但占下的国土却死活不肯归还了,此举令陛下龙颜大怒,也是促成陛下决心东征的原因之一,不仅如此,百济和高句丽时常联军进犯我大唐疆界,袭扰我大唐边民,这些年的袭扰已不下十次了……”
李素哦了一声,道:“如此说来,咱们现在算是遇到仇家了?”
薛仁贵点头:“正是仇家。”
李素笑道:“这就好办了……薛仁贵听令!”
薛仁贵愣了一下,然后抱拳道:“末将在。”
“领一千轻骑上前,将那伙百济骑兵灭了,顺手把那群被追杀的人救下来,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嘛,能被咱们的仇家一路追杀,想必是一群好人……”
薛仁贵满脸黑线,这逻辑……是不是太简单粗暴了?
犹豫了一下,薛仁贵道:“公爷,咱们现在要赶往新罗国境,百济离此不远,若将这些骑兵灭了,恐生变故呀,再说,百济也没招惹咱们,咱们无缘无故对人家痛下杀手,是不是……”
李素冷笑道:“别忘了咱们是大唐的军队,大唐军队天下无敌,行事当有大唐的霸气,敌人没招惹咱们,咱们难道就不能主动招惹敌人吗?只要在咱们视线范围之内的敌人,就该灭了!”
薛仁贵挺起胸膛,抱拳道:“是,公爷稍待,末将领军击贼!”
当即薛仁贵点齐兵马,一千轻骑平举长戟,策马朝那队百济骑兵发起了突袭。
追杀平民的百济骑兵正是志得意满之时,他们享受着围猎般的快感,谁知数里之外忽然传来隆隆的马蹄声,听这声势,绝不少于一千人,再看远处一片黑压压的潮水,正朝他们狠狠扑来。
百济骑兵愣了,接着吓得拨转马头便跑,至于追杀的那伙平民,他们已然顾不上了,保命要紧。
跟在李绩身边时日不短,薛仁贵的指挥才能颇有长进,见百济骑兵逃窜,薛仁贵策马冲锋的同时,马上传下命令,一千人马中分出两股,一左一右朝百济骑兵穿插而去。
百济骑兵奔逃时本就是绕行,颇有些慌不择路的意味,绕了个弯子,唐军的右翼骑兵便从直线追上了他们,将他们迎面拦截在平原上,百济骑兵不得不勒马停下,就耽搁了这么一会儿,另外的中路和左翼唐军也追上了,一千人将这百余人围在圈子里,一千双眼睛冷冷地注视着这群马上要变成死人的活人。
交战前的外交辞令都免了,反正大家语言不通,薛仁贵手中的银枪狠狠朝前一刺,同时大喝道:“杀——!”
千人齐动,无数支长戟刺向百济骑兵,一场单方面的屠杀开始了,几乎只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,地上便躺满了一地尸首,百济骑兵再没有一个活着的。
另一边,仓皇奔逃的二十来个平民策马赶到李素的面前,发现后面已没了追兵,不由大松了一口气。
李素骑在马上正好奇地打量他们,为首一名僧人打扮的年轻人,穿着麻衣僧服,面容黝黑,身材矮小,按后世的度量大约只有一米五左右,后面的十几个人则穿着寻常的大唐百姓的衣裳,一群人破破烂烂的,活像一群叫花子。
为首的僧人见李素气度不凡,身边又有许多部曲护卫着他,顿知此人身份高贵,于是急忙合什行礼。
“大和国僧人道昭,拜见这位贵人。”
李素睁大了眼睛,茫然道:“大和国?”
左右环视一圈,李素喃喃道:“大和是哪个国……”
话没说完,李素猛然想起来,睁大了眼睛失声道:“倭国人?”
道昭皱了皱眉,道:“‘倭’者,中原三国时谓之‘亲魏友人’也,当时的魏帝曹睿钦封我大和国君主为‘卑弥呼’,即‘亲魏倭王’之意,而这个‘倭’字,便是将‘魏’舍去了鬼字边,加以人旁,意喻‘友人’,在当时来说,‘倭’字其实是褒扬的意思,我大和国也向来以此字为国名,并深以为荣,可是自晋以后,‘倭’字渐渐被中原学者冠以‘矮小,猥琐’之意,实为侮辱也,故而我们将国名改为‘大和’,所以,这位贵人,我并非倭国人,而是大和国人。”
李素仍呆呆的看着他,口中喃喃道:“我居然手贱救了一群倭国人,这群人不但不知感恩,反而一见面就把我教训了一顿……”
喃喃过后,李素忽然扬声道:“来人,把这群家伙绑起来,扔进旁边的树林里喂狼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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