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卷 1977 第一百八十八章 红孩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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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子里只剩下两个还能站着的人,洪衍武与刘松山最终达成了协议。
而让洪衍武没想到的,是当那四个老师傅和“豁子”都爬起来进屋之后,刘松山这老小子竟然开始和他套近乎。
先是递烟给他抽,后又邀他进屋里坐,甚至非常主动地把赔偿款一百八十块钱拿了出来,让他充分见识到了,一个造反派头头善于见风使舵的另一面。
看到刘松山满身灰土和青肿的脸,却又说着恭敬他的话,洪衍武不免有些得意,又有些说不出道不明的不是滋味儿。
从本质上说,他这个人吃软不吃硬,尽管刘松山这家伙是他的敌人,但如此卑躬屈膝地讨好于他,也把他的气愤全弄没有了。
可另一方面,刘松山前倨后恭的反差也太大了一点,无论他那“变色龙”似的油滑样子,还是那低三下四的态度都显得相当卑琐,让人根本无法相信他,也让人感到无比恶心。
不过反过来看,这倒也同样证明了这老家伙是个“软骨头”,作出食言之举的可能也大大降低。
洪衍武确实感到刘松山是从心里怕了,于是他毫不掩饰自己的鄙视,最后只把脸一横,直截了当地警告刘松山,说他要是说话不算话,过后再和自己为难,下次来可就把他家直接砸乱踩平了,说罢便告诉了他刘宝根被关押的地址。
刘松山则磕头虫似的连连点头表示服从,最后又像奴才一样地跟在洪衍武的背后,把他像大爷一样地恭送出了院子。
这一幕,全都被与刘家为邻的两户人家看在了眼里。
虽然他们的屋里都关着门、熄着灯,没什么动静,不过,在那些黑洞洞的窗口上,实际上却一直贴着大大小小的脸,就像是一个个扁平的玉米饼子。
他们皆以极为佩服的眼神,目送洪衍武的背影彻底消失……
而一个小时之后,刘松山亲自带着人手,也终于在角门外一个早就废弃的小砖窑里找到了刘宝根。
这个小砖窑离他的家足有五公里外,在一个被砖墙围起来的废砖厂里,附近距离很远才有人家,窑门也完全被石头赌死了。
黑灯瞎火的,要不是洪衍武的指点,转到天亮他们也找不到,由此也可见,洪衍武或许真的有要刘宝根命的狠心。
不过事实是否如此已经不重要了,就连洪衍武究竟是如何把人带到这儿的,刘家父子也不想再探究,他们都因此事被彻底吓破了胆,一点也不想和洪衍武再发生任何交集。
特别是刘宝根本人,因为此事甚至还落下不少的毛病。
比如,后遗症之一,就是他的背后再也不能站人。
包括他的爸爸、弟弟都不行,只要有人站在他背后就会神经极度紧张,有很多次都差点为此跟旁人打起来。
后遗症二,怕黑,怕风。此后睡觉都得开着灯,听见风声就寝食难安。
后遗症三,还有一些脑震荡的现象,耳鸣、头疼、经常性地干呕……
就这样,至此,有关刘家父子的事儿,洪衍武总算顺利地解决了。
事后,他把刘家给的钱私留了八十,只把剩下的一百块偷偷放在了家里的八仙桌上。
不过可惜,他也有始料不及和考虑不周的地方。
因为他的母亲王蕴琳可不会花这不明不白的钱,所以在不知情下,她为了证明自家的清白,反倒是把钱借邻居老边媳妇的手,又上缴给了民革委员会,倒了,这钱竟便宜了“臭茅房”这个老娘们。
至于洪衍武本人,不管他是为了防刘松山一手,还是因为已经在外头跑野了,反正依旧没有回家。
但因为有了钱,手里宽裕,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他自己的小日子倒过得相当滋润,每天不是胡吃海塞,就吃去逛大街、看电影、去公园晒太阳。
当然,在吃饱喝足后,他浑身不断涌起的力量,又顶得他老想挥拳踢腿,于是打架便成了件叫他兴奋得发疯的好事,成了他一日不可或缺的主要娱乐活动。
洪衍武喜欢打架,他钟爱打架,打架使他充满自信,使他觉得自己所向无敌,打架斗殴对他就像酒鬼爱酒一样,越打越有瘾,越有意思,一天不打,就手脚发痒。
于是他更由着性儿地大打出手,打得惊天动地,简直就摧枯拉朽,百战百胜。
当时整个城市的躁动虽然已近尾声,但年轻人的脾气仍然不怎么好,那时的人火气很盛,全都象吃了枪药,一碰就响,洪衍武只要想打架,只要不像前一段时间那么挑剔,哪怕是自己的家门口,机会也相当好找。
比如,他去街上溜达一圈儿,就会发现在马路上总有和他同龄或比他大的小子,拿眼去斜视他。
当时的他已经对“犯照”再熟悉不过了,清楚这就是纯属想挑衅的例行习惯,凡要开战,必先“照”上一番。
“犯照”这个词儿如果从本质上解释,其实就是动手前的气氛准备,使空气充满火药味的办法。
这就像小孩儿打架前总喜欢先撞膀子,越撞越猛,最后才上手,而“照”就等同于用眼睛去撞膀子。
至于具体技术细节也有讲究,那要求双方继续走路,但彼此的眼睛却时刻需要互相瞪着对方,同时还要求随着身体位置的移动而微微转动脖子,让双目总是相互正对。
这是眼睛的和气势的肉搏,目光的绞杀,相互较量眼皮不眨,较量仇恨强度,较量“捷尔任斯基式”的死盯,谁凶恶谁就占上风。(费利克斯?埃德蒙多维奇?捷尔任斯基,俄国革命家,全俄肃反委员会创始人,即后来闻名世界的“克格勃”前身)
所以一遇到这种情况,洪衍武自然就会迫不及待地瞪回去,往往这个时候也就是对骂的开始。
“你他妈看我干什么?”
“你他妈不看我,怎么知道我看你!”
而到这会儿,他便可以顺利成章、喜不自胜地拳脚齐上,去大打一场了。
总之,一旦掌握了方法,洪衍武就发现这个城市,看他不顺眼的人太多,得罪他的人太多,非得狠狠挨教训的人太多,从此每天都有无数仗可打。
反正他也不用念书和工作。于是除了睡觉、吃饭以外,每天他只干两件事,练功和打架。
就这样,没多久,洪衍武就打遍了整个玄武区,也在喜爱打架斗殴的中学生圈子里名声大振,很多人都给他起了个外号叫“红孩儿”,没人再敢叫他“老家贼”。
一些听说过他战绩的人对他发疯般的崇拜,而被他打过的那些小子也没有一个敢不服气,所以他们对他就象对水泊梁山的“大寨主”一样俯首听命。
甚至据说当时有中学生为吓唬欺负自己的同龄人,曾狐假虎威说自己认识“红孩儿”,对方尽管不明真相,但也立刻被吓得面色如土,然后就老老实实赔礼道歉,由此可见,洪衍武当时在玄武区的中学里到底有多么大的声明。
而到了这一阶段,他就更不愁架打了。因为他的名气,总会引得一些自不量力,想要借着踩他肩膀来冒头的蠢蛋,自己送上门来给他提供娱乐。
为此,他就逐渐养成了一种习惯,喜欢每天中午总要去陶然亭公园的北门晒晒太阳,好给这些人一些挨揍的机会。
这一天似乎也是如此,洪衍武照旧坐在他每天都来的水泥台阶上,仰着脸,闭着眼,享受着阳光,这时他就感觉到有一帮人向他走过来了,大概有小二十人,然后围在了他面前就停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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